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二届“红色旋律 青春之声” 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管理员时间:2019/04/28 17:01:03浏览: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积极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为创建“五有”高水平大学奉献青春的智慧和力量,学院团委决定举办第二届“红色旋律 青春之声”合唱比赛。现将比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弘扬“五四”精神,挖掘传统文化的魅力 ,增强我院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竞赛方式宣传“红歌”文化,从而深化大学生的文化底蕴,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现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对象

全院学生

三、时间安排

1.初赛、复赛安排(5月5号—17号):

初赛、复赛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具体组织。各学院团总支以班级为单位或专业类别为单位组队参加合唱排练,各参赛曲目为革命歌曲,体现积极向上,爱国爱民精神。

2.决赛安排:

    决赛由学院团委负责,代表队共5个,参赛队伍要求服装统一,有伴奏、有指挥,参赛人数60人/队。决赛结果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三名。

四、评分办法

各参赛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比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依据《评分细则》(见附件1)现场对参赛队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两首曲目平均分之和为合唱队比赛成绩。

五、比赛要求

1.参赛形式为合唱;

2.参赛节目的伴奏形式:钢琴、CD伴奏碟等,由参赛队伍自备;

3.服装、道具等由参赛选手自备;

4.参赛各队须演唱两首参赛曲目,必唱歌曲《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及选唱歌曲,选唱歌曲在歌曲目录(见附件2)中任选;

5.比赛按抽签顺序进行;

6.合唱比赛指挥由参赛队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广泛动员本学院学生参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渗透文明修身教育,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尽早组建合唱队,精选歌唱曲目,利用课余时间排练,争取以高质量节目参赛。5月12日前各参赛队将《参赛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1640836833@qq.com。

 

附件:1.评分细则

2.自选歌曲目录

3.“红色旋律 青春之声”参赛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