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省直“五型”团组织 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13 00:00:00浏览: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省直团工委《关于开展省直“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湘直团〔2016〕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院各级团组织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团建工作基础,学院决定继续开展“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团总体要求,以创建规范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活力型团组织为目标,全面促进团组织自身建设,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在去年“四星”团组织的基础上,真抓实干,努力实现省直“五星”团组织创建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学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  杨 
组  员:罗文芳  孙国芳  宫  军  曹强胜  刘  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罗文芳(兼)
成  员:曾  甜  佘文珏  徐慰慰  李锦桂  唐桂英  吴  丹  徐长国  曾比翼
三、工作安排
1.自主创建阶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开展省直“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并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对照《评分细则表》开展创建工作,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按照“五星”团组织标准,逐项落实标准化建设任务,将创建过程融入到全年的各项工作中。
2.材料整合阶段:院团委、各系团总支根据《省直“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评分细则与工作安排表》(见附件)具体指标,逐项检查,完备材料,统一归档,并针对自查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落实和完善补充。各级团组织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准备相关材料,并在9月30日前汇总至院团委。
3.整改提升阶段:各级团组织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评分细则》,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落实指标要求,在2016年内完成相关创建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院各级团组织要把“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创建活动,作为从严治团、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好组织发动,摆上首要议事日程,作为贯穿全年、统领全局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安排专人推进此项工作,切实将创建活动落实到团的建设的每个环节。 
(二)细化方案,分层实施。各系团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抓好活动部署落实。同时,结合本系方案,抓好所属二级团组织的星级创建工作。今年,院团委将继续在各级团组织中全面开展“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创建活动。
(三)有序推进,按期报送。9月30日前,院团委根据工作实际,填写《创建申报表》、《评分细则表》、《省直“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做好工作台账;10月10日前,院团委形成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并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的整合汇总;10月15日前,院团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向省直团工委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省直“五型”团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评分细则与工作安排表
 
                    
                             2016年9月13日